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告

时间:2023-04-28   浏览数:次   来源: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文件通知,自2023429日起:X线摄影,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X线计算机体层(CT)增强扫描,特殊三维成像,磁共振增强成像,一般医疗服务(门诊诊察费、护理费)共计6大类,204项医疗服务项目及其加/减收项价格进行调整。门诊诊察费按照医师级别分级定价,实行同城同价。门诊诊察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线,医保基金按80%比例支付。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三级

医保统筹基金

普通门诊诊察费

15

12

副主任(副教 授)医师门诊诊察费

20

16

主任(教授) 医师门诊诊察费

30

24

互联网复诊

15

12

主任(教授)医师门诊中(蒙)医辨证论治

32

25.6

副主任(副教 授)医师门诊中(蒙)医辨证论治

22

17.6

普通门诊中(蒙)医辨证论治

17

13.6

国医大师门诊中(蒙)医辨证论治

80

64

急诊门诊诊察费

15

12

温馨提示:参保患者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

上一条: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IOT设备HIS接口改造采购公示

下一条:针刺内关穴治疗缺血性中风的手法量效关系及机制研究

返回顶部

包医一附院
微信服务号

包医一附院
微信公众号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总机:0472-2125141
体检中心电话:0472-2178481
网址:www.nkdbyyfy.cn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林荫路41号
急诊医学科电话:0472-2178120
医保管理办公室电话:0472-2178091
发热咨询电话:0472-2178038
投诉电话:0472-2178604
 
友情链接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版权所有

蒙ICP备19005064号     蒙公网安备 15020302000325号   技术支持:敏捷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