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人才引进报名公告》要求,现将护士岗补录人员体检、考察事宜安排如下:
一、补录公示期满并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护士岗 胡婧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2025年7月22日上午8:00。
(二)体检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团结大街16号国药北方医院体检中心(公交路线:可乘10路、11路、22路、25路到国药北方医院门口。停车方位:建议自行驾车的同志从东门进入,如想从北门进入请按交通标识提示进入,停车到西侧停车场。)
(三)因特殊原因不能到达指定体检医院体检的,请提前联系人力资源管理科,视情况可在所在地的三级甲等医院按照指定体检项目(见附件3)自行体检。
(四)本次体检工作实行“体检结果互认”制度。考生于2025年1月22日—2025年7月22日期间已参加过其他批次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的,招聘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避免考生重复体检。考生应提前联系人力资源管理科告知具体情况,并提交相应体检报告。人力资源管理科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补检要求。
(五)体检费由考生支付。
(六)体检当天考生听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七)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若考生处于妊娠期或其他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人力资源管理科并如实告知。
(九)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十)体检须知:见附件2
三、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医院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 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个 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 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不
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时间:2025年7月24日上午8:30
地点: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要求着正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并携带以下原件材料:
1.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装于透明档案袋中;
2.护士岗位要求的护士资格证书原件或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
3.个人档案(可邮寄)
4.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个人征信报告;
四、其他事项
1.本简章由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解释。
2.联系电话:0472-2178025
监督电话:0472-217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