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自治区提升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和扩大检测范围工作方案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89号)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我院从即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核酸检测挂号及采样工作相关事项进行部分调整,并公告如下:
1.发热患者、外地(疫区)返回人员以及自愿接受核酸检测人员请到发热门诊挂号,开取核酸检测化验单并交费,根据工作人员指示,不同人群在发热门诊指定区域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咽拭子标本采集。
2.经门诊就诊需住院治疗的患者由就诊科室接诊医生开具核酸检测化验单,完成缴费后,到门诊楼外南侧设置的临时采样点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咽拭子标本采集。
3.住院患者陪护人员需携带患者住院通知单,在门诊大厅挂全科医学科普通门诊号,到全科慢病门诊(门诊楼一楼)开具核酸检查化验单,完成缴费后到门诊楼外南侧设置的临时采样点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咽拭子标本采集。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祝您健康平安!
核算检测费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内医保办字〔2020〕23号)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270元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 50元(胶体金法)
样本采集及出具报告时间
核酸检测:全天24小时检测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点前检测 当日下午17时出具报告
上午10点后检测 次日下午17时出具报告
周六:
上午10点前检测 当日下午17时出具报告
周六上午10点后及周日:
周一下午17时出具报告
(医院将根据标本量对出具报告时间适时做出调整)
抗体检测:
全天24小时检测,2小时内出具报告。